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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印发民爆物品许可证及法律文书的通知

2013-03-14 14:21:42 中科测控在线 ZKCK.COM 点击数:

    

 

 

公通字[2012]24

 

 

公安部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: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,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990—2012)、《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》(GA991—2012)的规定,公安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原由公安部公布的《爆炸物品购买证》、《爆炸物品运输证》、《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》、《爆破员作业证》、《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》、《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》、《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》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,自201311日起一律废止。

 

 

公安部(印)

一二年五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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